市人民政府: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一号文件精神,保障和促进我市农牧业生产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以及相关会议要求,我市制定的《呼和浩特市2010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中,需要进一步明确市、县配套补贴资金各自承担的比例,并列入年度财政安排,具体内容如下。
一、种植业方面:自治区要求,对于玉米、小麦、大豆、油菜、葵花种植品种的保费补贴,由市、县两级财政配套15%,建议市级财政配套补贴10%,旗县区级财政配套补贴5%;对于马铃薯,由市、县两级配套30%,建议市级财政配套补贴20%,旗县区级财政配套补贴10%。
二、养殖业方面:自治区要求,对于奶牛保费补贴,由市、县两级财政配套15%,建议市级财政配套补贴10%,旗县区财政配套补贴5%。
妥否,请批复。
附件:2010年全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计配套资金的说明
(联系人:王 强
联系电话:5964181)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农业保险 保费补贴 请示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呼和浩特市农牧业局 2010年4月30日
2010年全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预计配套资金的说明
一、种植业方面
1、从2010年开始,按照自治区下发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对于玉米、小麦、大豆、油菜、葵花种植品种的保费,由市、县两级共同承担15%。
去年我市上述五种作物投保面积333万亩,总保费7600万元,预计今年投保面积不会低于去年,即使按去年的参保水平,我市和旗县需配套的资金为1140万元(7600×15%), 其中市级配套补贴760万元,旗县区级380万元。
2、今年马铃薯种植保险也将在全区全面推开,我市近年来种植面积稳定在140万亩以上,如果全部参保,总保费为400元/亩×6%×1400000亩=3360万元。如果今年未被列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补贴标准仍按去年自治区财政补贴试点时的分担比例,盟市和旗县需共同承担30%的保费补贴,约为1008万元,其中市级配套补贴672万元,旗县区级336万元。
二、养殖业方面
1、奶牛:要求市、县财政共同承担15%的保费补贴。
去年全市投保数量为2531头,今年预计达到10万头,虽然今年保费水平较去年有所降低,保险金额平均按二档,即5000元预算,需市县两级承担保费100000头×5000元/头×8%×15%=600万元,其中市级补贴400万元,旗县区级财政补贴200万元。
自治区要求,奶牛保险首先要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然后上报自治区农牧业厅审核认可,最后要经自治区财政厅审核认可。
2、能繁母猪:今年要求市、县两级各分担10%的保费,即每口猪市级需补贴保费为1000元/头×6%×10%=6元/头。由于其他原因,去年我市几家保险公司没有开展此项业务,如果措施跟上,预计今年投保数为2万头,需市承担10%的保费补贴,即12万元,旗县区财政也应配套12万元,共计24万元。
上述两大方面,保费补贴比例不尽相同,但都需市、县两级配套保费补贴资金,合计为2772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贴约1844万元,旗县区级财政补贴约9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