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呼农牧办字[2010]95号 
关于转发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各旗县区农牧业(农业、农机)局:
为全面贯彻实施《农牧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机[2010]11号)精神。现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10】7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通知精神,结合呼和浩特市农机安全生产“三项活动”,农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和创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落实措施,工作内容和进度要求,扎实有效地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确保我市不发生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并于6月20日、9月20日、11月20日前将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进展情况、文字材料和《农机安全生产“三项活动”进展报表》报市农机监理所。11月20日前报送全年总结材料。
附件:《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联系电话:5953907)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农机 安全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呼和浩特市农牧业局 2010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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