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为了全面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根据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的通知》(呼政公办发[2010]2号)的要求,呼市农牧业局将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报告如下:
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局于2009年10月及时研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二级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呼和浩特市农牧业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协调联系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有关要求下达到本系统各科室、各事业单位,按时上报政务公开制度、工作进度和工作总结等文件,按要求确定了公开的范围、时间、时限等要求。为了加强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将局行政办公室设为办公室,主要是建立和完善了农牧业信息公开的制度,程序和具体要求,收集、发布了全系统的信息。
二、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
我局在10个科室、25个事业单位分别明确了至少一名工作人员具体抓此项工作,使得此项工作层层有人抓,有人管,从而全局上下形成了信息公开工作网络。在工作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就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办理、答复工作流程进行培训。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培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使用方法培训,保证每一位政府信息公开人员能熟练操作,有针对性地就政府信息报送途径、方法进行培训,保证政府信息及时上报。
三、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了规范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和呼和浩特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我局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农牧业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呼农牧办字[2009]335号),细分为: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社会评议制度、澄清制度、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等。在下发制度的同时,统一制订了呼和浩特市农牧业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呼和浩特市农牧业局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告知书,为发布和依法申请查阅信息制定了统一的规范文本,使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
四、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题培训会议
为进一步加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完善三级公共服务体系,切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并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强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建设,我局于2010年3月30日下午组织局系统各科室、各二级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38人,举办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现将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在培训会上,重点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3个文件的主要内容,并对呼和浩特市农牧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强调各科站要按照《呼和浩特市农牧业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呼和浩特市农牧业局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呼和浩特市农牧业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呼和浩特市农牧业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呼和浩特市农牧业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呼和浩特市农牧业局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呼和浩特市农牧业局政务公开澄清制度》、《呼和浩特市农牧业局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等8个工作制度的要求,逐项开展,认真实施。
在培训会上,呼和浩特市农牧业局副调研员、办公室主任郝志勋就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同时,根据政务信息国内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我局按照“由近及远、梯次推进”的原则,制定了主动公开以往制作、获取和保存的政府信息的具体日程安排,结合农牧业生产实际,把信息公开工作进度,按农闲、农忙季节分开安排。局党委书记、局长范挨计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及时将我局的各项工作按要求逐步公开,让老百姓能全面掌握我们工作动态、要求和任务等;二要把具体工作抓好、抓实,确定下来的工作人员要开展经常性工作,原则上不能变更工作人员,切实保证工作的延续性,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三要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查阅室的作用,充分利用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为老百姓做好服务工作;四要把工作做细,做完整。在掌握好政策的基础上,按照要求往前追溯,逐步将以往的信息向社会公开,力争在今年7月份的“全国政务信息公开现场会”召开之前将我局系统近几年的信息全部公开。
二〇一〇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报告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呼和浩特市农牧业局办公室 2010年4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