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政务公开信息目录
根据呼和浩特市农牧业局《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农牧业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现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了政务公开信息目录,具体内容如下:
一、宗旨
推广农作物新优品种及配套技术,促进农业发展;推广农村清洁新能源技术、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治理,保护农业生产环境。
二、主要任务
把科研成果和先进技术普及推广到农民、农户中去,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民增收,促进新农村建设。达到生产生活环境和谐发展的目的。
三、主要职责
负责各旗县区、乡镇农业推广机构的业务指导与管理,实施全市农业运用增产技术的推广,普及应用等重大项目。负责农业方面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组织协调对全市农民的技术培训、咨询及指导。
四、业务范围
种植业技术试验示范:种植业技术引进. 种植业技术适应试验.种植业技术对比试验.种植业技术示范.种植业技术规范制定.种植业新技术新成果推广许可管理。
种植业技术推广体系管理:种植业技术推广机构与队伍建设指导.种植业技术推广业务指导.农业技术推广法规宣传。
种植业技术培训:种植业系统技术培训.种植业项目技术培训。
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推广:沼气利用技术推广.太阳能利用技术推广。
农业环境保护:农业水、土、气污染检查处理.基本农田保护。
五、机构设置
呼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下设:园区部、技物推广部、生态能源部、体系建设部、测土配肥室、综合事务室、财务室、信息室。
六、人员队伍状况
单位现有在职职工63人:
①行政管理人员7人:正科级2人、副科级2人、科办员3人;
②专业技术人员40人:高级农艺师5人、中级农艺师11人、
助理农艺师24人;
③工勤技能人员16人:高级技师2人、技师3人、高级工2人、
中级工7人、普工2人。
七、工作承诺
呼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第四条规定的各项原则,按照试验、示范推广的程序,把农业技术普及运用于农业生产全过程。促使农业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保障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八、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海西路攸攸板镇西侧
邮编:010051 联系电话:0471—3682450 0471—3673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