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实施蔬菜市场准入制度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开展2010年蔬菜质量安全管理例行监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俭 发布时间:2010年3月10日 作者:呼市蔬菜市场准入管理站 来源:呼市蔬菜市场准入管理站 点击次数: |
为进一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贯彻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强我市蔬菜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例行监测制度,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确保蔬菜消费安全,呼和浩特市实施蔬菜市场准入制度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旗、县、区农(牧)业局、蔬菜局下达了关于《开展2010年蔬菜质量安全管理例行监测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2010年继续对我市各旗、县、区蔬菜中农药残留情况进行例行监测。各旗、县、区要对所辖区基地和市场的蔬菜进行抽检,全年抽检次数6次,每次取样不得少于70个。赛罕区全年抽检样品数不少于800个,其他旗、县、区不少于420个。
同时,要求各旗、县、区蔬菜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在监测工作中给予大力支持,各受检区的农(牧)业局要明确主管部门和人员,配合开展抽样和监测工作,确保例行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受检和被抽样品的单位(包括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要从保证蔬菜消费安全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大局出发,积极配合抽样监测工作。拒绝抽样的蔬菜按不合格对待。
具体实施方案将按照呼市蔬菜市场准入办印发的《呼和浩特市蔬菜质量安全监测方案》内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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