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春运、强监管、保安全
发布者:刘志强 发布时间:2010年2月1日 作者:刘志强 来源:呼和浩特市铁路动物卫生监督检验站 点击次数: |
一年一度的春运工作(2010.1.30──3.10)即将拉开序幕,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兽医局长培训座谈会”精神,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呼和浩特市铁路动物卫生监督检验站积极行动起来,加强铁路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以确保春运期间铁路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安全。具体措施如下:
1、 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我站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并组织业务人员进行学习,深入领会有关文件精神,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工作,积极应对,务求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统筹安排。按照有关要求,我站制定了《春运期间铁路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实行责任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动物、动物产品铁路运输监督检验技术规程”和“铁路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监督管理办法”,加强铁路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监督工作,确保铁路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安全。一是加强督促检查和责任制落实,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实现确保重大动物疫情稳定控制,确保畜产品卫生安全的“两个确保”目标;二是要统筹安排检查督查,实行定期检查、组织巡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的主要车站和列车进行重点检查,认真做好查证验物、监装监卸工作。
3、 加强监管,防止疫病传播。加大监管力度,对辖区内涉铁运输动物、动物产品进行监督,确保春运安全。一是开展动物卫生监管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二是要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查处违规检疫、违规出证、检疫证明填写不规范、监管力度不够等失职行为;三是严格执行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加强跨省调运动物监管工作的通知》(内农牧医发〔2009〕77号)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调运审批制度,对于未办理审批或先调运后审批等不规范调运动物的行为,要严厉查处,绝不姑息。四是继续执行24小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处置春运突发事件,发现疫情时,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立即采取控制、扑灭措施,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做到“严监控、早发现、快处置”,坚决防止重大动物疫病进入我市。
4、 搞好消毒灭源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在强化铁路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监管力度的同时,对运载动物、动物产品的车辆、场地、外包装物进行严格消毒,对染疫动物和动物产品及其污染物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充分发挥消毒灭源和内防外堵”的屏障作用,严防疫病跨区域传播。
|
『打印』『关闭』 |
|
|
|
|
|
|
呼和浩特市农牧业局 蒙ICP备06004273
地址:呼和浩特市鄂多斯大街迎春巷3号 联系电话:0471-5964887 Email:nmshichang@126.com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