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呼农牧牧字[2009]92号 
关于开展春防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农牧(畜牧、兽医、农牧林水)局:
为全面检查考核各地春季集中免疫工作情况,市农牧业局研究决定从4月22日起到4月24日进行全市春防检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法
市动物疫病防控中心负责此次检查的组织工作,每个检查组派1-2名工作人员,随同检查,做好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人员分组见附表)。
二、检查方法:
采取旗县区互查的方式进行(见附表)。
三、检查程序
1、听取被检查地的春防情况汇报。
2、查验各类文件、文档。
3、实地检查并按照检查方案采集血清样品。
4、进行评分。
四、其它事项
1、检查评分标准由市动物疫病防控中心检查人员携带发放。
2、各旗县区派出检查人员数量自行根据被检查地情况决定,至少2人。
3、检查人员住宿自理、注意安全。
4、各旗县区在派出检查人员的同时,要做好迎接检查各项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09年呼和浩特市春防检查分组表》
二OO九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农牧业 动物防疫 检查 通知
抄 送:各旗县区动物疫病防控中心
呼和浩特市农牧业局办公室 2009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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