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农牧(畜牧、兽医、农牧林水)局:
目前,我市的生猪产地检疫工作在各旗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的共同努力下已步入正轨,但牛羊产地检疫仍相对滞后,为了整体推进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我局决定在抓好生猪产地检疫工作的同时,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加强牛羊产地检疫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11月10日起,各旗县区要统一行动,组织专人加强对辖区内牛羊产地检疫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检疫程序,严厉打击无产地检疫证明进行屠宰和动物交易的违法行为,对病害动物一律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各地要加强对各牛羊定点屠宰场监管,检疫员要24小时驻场并按检疫程序进行检疫,无动物产地检疫证明的牛羊一率不得入场,病害动物和产品要100%的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要充分发挥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屏障作用,加强对出入动物及产品的监督检查和消毒力度,确保畜禽及其产品的安全。
四、各地要加强对检疫票证的管理,禁止转让、伪造或者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识或者畜禽标识。检疫收费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收取,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
望各地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二日
主题词:农牧业 检疫 通知
公开选项:公开
抄 送:自治区兽医局、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呼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各旗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呼和浩特市农牧业局办公室 2009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