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农民积极寻求“双赢”“三赢”的联合方式,以从事产业为纽带,依法组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截止目前,全市共有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1个,共有入社(会)成员近万人,带动农户5万多户。在101个中登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85个。
全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组建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由种养殖大户能人带头,农户参加,在组织内部开展产前、产中、产后系列服务;二是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生产同类产品为基础,由企业带动,农民组建;三是依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吸收本村及周边农村从事同一专业生产的农户组建。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建设,对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产业集群的形成,促进规模化经营,加快农业科技推广步伐,转变政府职能,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明显的推动作用。
但是,由于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起步较晚,国家及地方优惠扶持政策措施不健全,农民群众的合作理念差等原因造成全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普遍存在组织规模小,内部运作不规范,合作层次不高,示范带动作用不明显等问题。
因此,在今后的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中要重点围绕以下几点进行。一是尽快出台具体、详实的扶持政策;二是围绕我市的优势特色产业产品,引导扶持建立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三是切实抓好市级示范社,旗县区级示范社的示范带动工作,以点带面,推动全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快速发展;四是加大宣传国家地方有关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法规,营造良好的发展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