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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农牧市字[2007]38号 

关于印发《2007年呼和浩特市农资“绿剑打假护农”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区农(牧)业局、蔬菜局、水产局、农机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2007年呼和浩特市农资“绿剑打假护农”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司其职、有重点、有目标的迅速开展工作,确保今年农资“绿剑打假护农”专项工作取得成效。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2007年呼和浩特市农资“绿剑打假护农”
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区和全市农牧业工作会议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农资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力度,切实强化农牧业生产资料质量管理,现根据2007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一)工作思路
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以加强源头治理、市场整顿和长效机制建设为重点,以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为着力点,以落实责任制、加大宣传和曝光力度、加大异地案件查处力度和强化服务指导为手段,深入开展农资“绿剑打假护农”专项治理行动,促进农资打假与监管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推动农资市场秩序加快实现根本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使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区域性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基层农资监管执法能力不断增强,案件查结率有新的提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断健全;各级网络直报制度基本形成,农资监管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放心农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农资产品质量和农民群众满意程度不断提高。
 二、工作重点
 (一)狠抓源头监管。一是把好行政许可关。按照“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各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证照审批和产品登记审定管理时,要认真履行职责,公开程序,严格条件,接受监督,确保发证企业和发证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是把好生产监管关。按照属地化管理要求,对本地所有农资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企业,捣毁非法生产黑窝点。对已发证企业,要重点审查生产条件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的,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二)狠抓市场整顿。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对农资市场经营企业和个人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整顿无证无照经营,以及政企不分、乱挂钩、乱挂靠的农资经营主体。要建立健全农资质量监测制度,完善农资质量预警机制,依法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查,及时公布抽查结果。要整顿包装标识,重点检查无标签、标签内容不全,以及擅自修改扩大适用范围的行为。要加强农资广告审查和发布管理,对发布虚假广告、损害农民利益的,要依法严厉查处。
 (三)狠抓案件查处。要会同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案值较大、影响面广、情节恶劣的案件,挂牌督办一批久拖未决、跨区作案、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的重大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重大案件要进行重点突破,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彻底捣毁制假售假窝点。加大案件曝光力度,树立各级行政部门恪尽职守、执政为民的形象,积极营造部门联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打假氛围。
 (四)突出抓好六个重点农资产品的监管。一是开展种子专项整治。以杂交玉米、高粱、马铃署、向日葵、牧草种子等我市主要经济农作物种子和种畜禽为重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制止制种基地发生抢购套购行为。今年7月1日以后,对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未脱钩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一律不再核发生产经营许可证。
 二是开展农药专项整治。以杀虫剂、杀菌剂和种子包衣剂为重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无登记证生产、添加未登记成份、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标签不符合规定以及肥料产品标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对非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以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业生产基地为重点,组织开展农药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经营使用高毒剧毒农药行为。
 三是开展肥料专项整治。以复混肥、有机肥、微生物肥料及床土调酸剂为重点,严厉查处有效成分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任意夸大使用效果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监管,建立完善配方肥质量追溯制度。
 四是开展兽药专项整治。要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大禽流感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质量监管,定期开展兽药生产和经营企业巡查工作,对存在非法生产和经营违禁药物的,要坚决查处。
 五是开展饲料专项整治。以饲料卫生指标为重点,在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开展饲料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在饲料加工和养殖环节非法添加“瘦肉精”、苏丹红、莱克多巴胺、氯霉素、硝基呋喃等违禁品和其他化学品的行为。
 六是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坚决查处未经许可生产、经营水产苗种及违法用药的行为。
 七是农机专项整治。以财政资金补贴购置的农机具为重点,开展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积极开展农机产品的质量调查、投诉和打假工作,确保补贴机具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及时处理重大、突发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事件,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补贴机具的行为。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做好国家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年度调整工作。
 (五)开展农资质量抽查。实行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相结合,加大对农资生产的流通环节的质量例行监测,重点监测在我市占有较大市场份额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包括外地流入农资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抽查结果要及时发布,依法处理不合格产品和违规企业。要及时整理监测结果,发布预警公告,提醒广大农民不要购买质量不合格产品。对质量不合格、源头不明确的农资产品,要及时报请上级农业部门,必要时商请公安机关,彻查假劣农资源头。要在农产品出口基地、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和大中型生产企业开展禁用投入品质量安全的例行监测,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六)突出抓好重点地区。要集中力量,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多、社会反映强烈、市场秩序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地区。要联合公安部门加大查办力度,严厉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彻底改善该地区的农资市场经济秩序。同时,要努力做到工作重心下移,对农村基层市场,特别是县、乡、村农资集散地和经营网点,要开展彻底清查,不留死角。
 (七)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一是大力推进放心农资进村网络建设。构建以农资连锁、配送、直销等现代流通方式为主要特征,覆盖广大农村的新型农资经营网络,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二是大力推进农资打假投诉举报服务网络建设。加快开通“12316”农业系统公益服务统一专用号码,进一步拓宽农资投诉举报与监管服务渠道。加快推进农资监管政务公开与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各级农业行政部门的执法效能与服务水平,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是大力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资经营主体的信用评价活动,推介诚信企业,曝光违法违规失信企业,营造农资市场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
 四是大力推进现代农资市场体系建设。与相关部门紧密合作,积极开展农业部定点农资市场创建活动,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强化服务能力,建设一批讲信誉、重品牌、严管理的现代化农资市场。
 五是大力推进农资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农业部门的技术力量优势,宣传培训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依法维权知识,提高农民素质,培育新型农民。
 (八)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要把基层执法能力建设作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继续鼓励和推进有条件的旗(县、区)实施农业综合执法,建立健全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与专业管理机构明确分工、相互配合的规章制度,建立稳定的执法队伍。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将农资打假工作列入财政预算,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改进执法手段。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素质与能力。积极推行农资义务监督员制度,延伸监管网络,切实解决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
(九)继续开展毒鼠强整治工作。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继续采取换购、排查等措施,加大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清查收缴力度。继续牵头做好杀鼠剂核准经营续展登记工作,进一步畅通杀鼠剂市场流通渠道,严厉查处未取得经营资格经营杀鼠剂和经营没有防伪标志杀鼠剂的违法行为;加强统一灭鼠工作,宣传推广先进灭鼠器械、药剂和技术,提高鼠害综合防治水平。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跟踪、排查和捣毁制毒窝点等工作,协调环保部门做好已收缴和废弃毒鼠强的处置工作。
 三、重点活动
 (一)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3月中旬在全市开展 “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现场咨询和案件回访活动,全力推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从完美农资营销机制入手,大力发展农资农村物流。引导和鼓励各类名优农资企业创新优质农资供应机制,直接到农村设立经营网点,形成农资直销和连锁、超市、配送等现代流通网络,提高放心农资产品覆盖面和占有率。
 (二)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乡村行”活动。3月春耕备耕期间,组织新闻媒体对部分地方农资打假保春耕活动,包括农资市场检查、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农民识假辨假维权知识现场咨询培训、“12316”公益电话服务情况等进行采访报道,形成打假护农保春耕的舆论氛围。
 (三)组织开展农资质量抽查活动。要配合农业部统一组织的农资质量抽查活动,对农资生产和销售量较大地区的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开展质量抽查,重点在流通环节开展,并及时公布抽查结果。依法没收并召回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杜绝假劣农资产品流入社会。
 (四)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自查检查活动。上半年,部署开展自查检查活动,适当时候进行检查和抽查。
 (五)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9-11月份,在全国统一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
 (六)组织开展定点农资市场检查验收活动。10月,组织有关专家对定点农资市场创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召开定点市场与重点联系企业座谈会。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农资打假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健全一把手挂帅、主管领导负责、有专职联系人的指挥系统。2007年呼市农牧业局农资“绿剑打假护农”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旗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农资打假工作落到实处。各旗县区要在3月20日前将本地区的农资“绿剑打假护农”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市农资“绿剑打假护农”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健全农资治理监管工作机制。全面落实《2007年内蒙古自治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大力贯彻《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认真履行农资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健全案件报告和重大案件督办制度,改进跨区域农资大要案协同查处工作机制,积极主动介入农资纠纷调解,完善农牧业生产事故处理机制。同时,加强农资打假与监管工作的信息报送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快速上报。
(三)加强农资监管能力建设。各地要积极争取将农资打假工作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保证农资执法和抽检经费,改进执法手段,完善执法装备,加强农牧业行政执法体系和农资市场诚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要继续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充实执法队伍,加强业务培训,规范执法行为,着力建立一支作风硬、素质高、能力强的农资打假队伍。
 (四)努力营造农资打假氛围。各地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宣传农资法律法规,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依法推荐优质放心农资产品,深入报道典型假劣农资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同时,结合开展“送法下乡”、“送科技下乡”和“送放心农资下乡”等活动,广泛采用印发明白纸、宣传单、悬挂横幅标语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努力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
呼市农牧业局农资“绿剑打假护农”
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忠忠(市农牧业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史宝生(市农牧业局副书记、纪检书记)
 张志华(市农牧业局副局长)
 范挨计(市农牧业局副局长)
 朱建国(市农牧业局副局长)
 赵忠孝(市农牧业局副局长)
 呼和吉勒图(市农牧业局调研员)
 成  员:王润平(市市场信息科科长)
 赵志华(市兽医科科长)
         梅  花(市畜牧科副科长)
         王红梅(市法规科科长)
 刘志强(市农业综合执法队队长)
 张瑞霞(市种子管理站站长)
 陈  静(市植保植检站站长)
 郝尚华(市土肥工作站站长)
 张凤琴(市水产管理站站长)
 陈陪义(市农机管理站站长)
 王奇志(市动物监督检验所所长)
 李利平(市兽医监督管理所所长)
        毛允飞(呼和浩特市家畜改良站站长)
        松树奇(市草原工作站站长)
 云继业(市草原工作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牧业局市场信息科:
办公室主任:王润平(兼),联系电话:2203205 ;     
办公室副主任:刘志强(兼),联系电话:220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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