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农牧医字[2006]115号
关于转发农业部《2006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区农牧(畜牧、林业水利)局: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方案>的通知》(农办医[2006]12号)和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转发农业部<2006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方案>的通知》(内农牧医发[2006]94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农业部和自治区农牧业厅的要求认真执行。各旗县区要在每月8日前将上月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新城疫、布鲁氏杆菌和牛结核等平时监测结果报市动物病防控中心,在6月,12月上旬将监测结果汇总分析后报市动物疫病防控中心。附件:1、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方案>的通知》2、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转发农业部<2006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方案>的通知》
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动物疫病监测方案通知抄送:市动物疫病防控中心、市动物防疫监督检验所呼和浩特市农牧业局办公室200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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