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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农牧科字[2006]68号

关于下达2005年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

 

土左旗农业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05年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内农牧计发[2005]277号文件精神,现将2005年农村沼气项目投资计划下达你们,望按照以下要求管理和使用好项目资金,按期高标准地完成建设任务。

一、加强资金管理

请严格按照《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管理办法》和农业部关于2005年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要求组织项目实施。要加强资金监管,资金运行实行“三专一封闭”制度,切实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二、确保建设质量

农村沼气项目建设必须执行《户用沼气池标准图集》(GB/T4750-2002)、《户用沼气池质量检查验收规范》(GB/T4751-2002)、《户用沼气池施工操作规程》(GB/T4752-2002)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逐户设计,统一施工。从事沼气池建设的施工人员必须获得“沼气生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三、主要物资采购按规定公开招投标

对砖、水泥等主要物资的采购,要按照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单位公开招投标。

四、要增加透明度,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建立项目公开制度,所有项目村都要将建设任务,资金补助,物资分配等情况,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

五、项目投资计划

项目建设规模1090户,总投资468.7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30.8万元,地方配套15万元,农户自筹322.9万元,建设内容为“一池三攻”。

 

 

                 二○○六年四月三日

 

主题词:专项投资计划通知  

抄送:呼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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