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农(牧)业局,局属各科室、各单位:
为了加强我市农牧业信息工作,使农牧业信息的采集、报送、发布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现将《呼和浩特市农牧业信息采集报送发布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牧业信息工作是各级农牧业主管部门为“三农”服务的主要切入点,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全市各级农牧业部门,各旗县区、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切实做好我市农牧业信息服务工作。
附件:呼和浩特市农牧业信息采集报送发布管理办法(试行)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呼和浩特市农牧业信息采集报送
发布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全市农牧业信息工作,提高农牧业信息质量,逐步实现农牧业信息的采集、报送、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加强农牧业信息资源的开发整合力度,实现农牧业信息资源共享,扩大农牧业信息的覆盖面,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在全市农牧业系统的开展,充分发挥“呼和浩特农牧业信息网”(网址:Http://www. hhhtagri.gov.cn)在农牧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农民增收和建立健全农牧业市场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农牧业信息工作是为“三农”服务的重要切入点,是实施电子政务的基础;各类农牧业信息是各级领导进行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的有效途径。因此,各旗(县、区)农牧业主管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农牧业信息工作的领导,把农牧业信息采集、报送工作纳入重要日程,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做到有部署、有落实。
第三条各旗(县、区)和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农牧业信息员队伍的建设,确定1-2名专(兼)职农牧业信息员,负责本单位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农牧业信息工作现代化设备建设,配备必要的计算机、传真机等现代办公设备,实现农牧业信息迅速、准确、安全的处理、传递和存储,为信息采集、报送、发布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四条农牧业信息员的培训、考核与资格认证
1、市农牧业局要对农牧业信息员进行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农牧业信息员岗位证书;
2、培训的内容包括:信息采集、分析、报送、发布方法及有关规章制度;农牧业科技、政策法规、经营管理知识;计算机、网络应用基础知识;
3、农牧业信息员考核认证工作实行网络化管理。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在“ 呼和浩特农牧业信息网”、“报送信息入口”进行注册登记,经审定后给予资格认证。
第五条农牧业信息采集报送内容
1、职能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状况等;
2、工作计划、工作思路、工作汇报、工作总结、工作动态、会议信息、领导讲话、政策举措;
3、以市农牧业局印发的行政公文;
4、综合分析、学术论文、典型经验、调查报告,做好农牧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建议、对策、预测和重大研究成果;
5、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咨询电话;
6、政策、法规、规章;
7、农牧业生产动态、重大突发性事件、自然灾害、主要农畜产品供求及国内外市场行情预测分析;
8、重点推广的农牧业实用技术;
9、对宏观决策和指导工作有参考借鉴价值的国内外重要信息;
10、自治区农牧业厅和市委.市府专门指定要求报送的信息。
第六条农牧业信息报送要求
1、报送信息要真实可靠、准确及时、注明出处,凡重大信息上报前必须核实;对时效性强的信息要做到当天采集、当天报送。在标题中使用的地区名称要直接、具体,不可使用如我盟、我市、我县等词汇代替;
2、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力求用简练的文字和有代表性的数据反映事物的概貌和发展趋势。第五条第4、7类信息力求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
3、要注重信息采集的适用性和针对性,紧紧围绕农牧业和农村经济运行状况,及时反馈农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问题,阶段性结果和对策建议,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把各地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提练出规律性的东西,以提高信息参考价值;
4、各单位应采取“网上在线提交”方式报送信息,暂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可用移动软盘报送。在线提交的方法是在“呼和浩特农牧业信息网”的“报送信息入口”注册新信息员,经审核后方可进行在线提交。以后每次报送信息时,先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然后登陆,即可进行在线提交。在线提交时,要合理进行分类,注明文章来源,关键词必须选择标题中最能反映主题的一组无空格分隔的词组。内容中段落要整齐,空格须在中文全角状态下使用;
5、凡以市农牧业局名义印发的下行行政公文(不包括保密文件),均可同时在“呼和浩特农牧业信息网”上发布电子文件。
6、各地区、各部门报送的信息,要保证信息上报质量,必须校对无误后,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发,必要时,要报请主要领导审核、签发。
第七条建立健全信息工作制度
1、信息员登记、培训考核和资格认证制度。对农牧业信息员的培训、考核实行动态管理;
2、发布信息报送要点制度。呼市农牧业局根据一段时间内的中心工作及重大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情况,不定期发布报送信息参考要点,供各部门各单位搜集、报送信息时参考;
3、重要信息约稿制度。呼市农牧业局视情况需要,通过信息约稿的方式,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出《信息约稿承办单》,提出约稿信息的内容、撰写要求和报送时间。各单位要按要求积极组织专人搜集材料和撰写,按时上报;
4、考评考核制度。各级部门要将农牧业信息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实行定性、定量考核。
第八条农牧业信息的发布
呼市农牧业局通过“呼和浩特农牧业信息网” 发布全市农牧业信息; 同时有针对性的向“内蒙古农业信息网”、市委、市政府报送信息。
第九条考评考核
1、呼市农牧业局市场信息科负责汇集、处理全市各类农牧业信息,并对各部门、各单位农牧业信息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报、考评和考核。考评情况将作为年终评优的主要依据之一;
2、计分办法是,每提交1条信息稿件计1分;上报市委、市政府的稿件计5分,每采用1条计10分;自治区级刊物每采用1条计15分;
3、综合性调研信息(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建议)、预测分析、典型经验材料、学术论文被采用的每篇计30分;
4、对重要信息(如重大会议、本地区、本部门重要的工作动态)凡发生漏报、迟报、扣压不报现象的单位,市农牧业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进行扣分。每发现一起扣20分;
5、完成全年政务信息报送任务的(见附表),年终一次性给予加分奖励;
6、全年信息员队伍建设、信息员培训等工作做得好的酌情加分。
第十条呼市农牧业局对农牧业信息采集、报送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各部门、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情况,对信息员予以奖励。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呼市农牧业局负责解释。
附表:1、农牧业局政务信息报送任务分解表。
2、各旗(县、区)农牧业信息报送任务分解表。
| 农牧业局政务信息报送任务 |
| 单位 | 上报任务 (条) | 调研报告 (篇) | 单位 | 上报任务 (条) | 调研报告 (篇) |
| 办公室 | 7 | 1 | 种子管理站 | 6 | 1 |
| 农业科 | 7 | 1 | 土壤肥料工作站 | 6 | 1 |
| 兽医科 | 7 | | 农业广播电视分校 | 6 | |
| 信息科 | 7 | | 农业综合执法队 | 6 | |
| 畜牧科 | 6 | 1 | 草原工作站 | 6 | |
| 科教科 | 6 | | 家畜改良站 | 6 | |
| 党办 | 5 | |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6 | |
| 经济合作科 | 5 | | 园艺科技试验中心 | 6 | |
| 法规科 | 5 | | 农机管理总站 | 6 | |
| 纪检监查室 | 1 | | 农机监理所 | 6 | |
| 动物疫病防控中心 | 8 | 1 | 兽药监督管理所 | 5 | |
| 动物防疫监督检验所 | 8 | 1 | 蔬菜技术推广站 | 5 | |
| 蔬菜市场准入管理站 | 8 | 1 | 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 5 | |
| 植保植检站 | 8 | 1 | 农业区划办公室 | 5 | |
| 多种经营管理站 | 8 | 1 | 菜篮子市场工作站 | 5 | |
| 水产管理站 | 8 | 1 | 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 5 | |
| 农业经营管理站 | 6 | 1 | | | |
| 各旗县区农牧业信息报送任务分解表 |
| 单位 | 报送任务 (条) |
| 土左旗农牧局 | 20 |
| 和林县农牧业局 | 20 |
| 武川县农牧业局 | 20 |
| 托县农牧局 | 20 |
| 清水河县农业局 | 10 |
| 清水河县畜牧局 | 10 |
| 新城区农牧水务局 | 10 |
| 玉泉区农牧林水利局 | 10 |
| 回民区农牧林水利局 | 10 |
| 赛罕区农牧局 | 15 |
| 赛罕区蔬菜局 | 10 |